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两项工作任务列入了国务院深化医改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掌握2013年度提升工程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阶段性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升工程要重点总结自实施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5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地方经费投入情况等,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同时填报《2013年度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二、中医药健康管理要重点总结工作机制建立、人员培训、项目实施以及监督考核等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同时填报《2013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情况调查表》(附件2)。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和调查表于2014年2月28日前一并报送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程 强 孟庆彬
电 话:010—59957816 59957765
传 真:010—59957693
邮 箱:yizhengsierchu@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