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医疗救治工作,我局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专家组在总结今年有关省份中医医疗救治经验基础上,对我局2013年5月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医疗救治专家共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医疗救治专家共识(2014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医疗救治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