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于2009年4日6日正式出台后,反响强烈。这是一部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在过去的3年里,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广泛而又深入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国内外各个阶层人士的意见。这部13000余字的文件包含了哪些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重大创新?这些创新有何意义?有记者为此就采访了权威人士和相关专家。
一、理念创新: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
《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对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祖才说,这为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认为,这一制度强调保障基本、加强基层、扎实基础,既体现了初级阶段的国情,又体现了卫生工作追求“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则,很有针对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认为,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
二、全民医保:缓解“看病贵”顽疾的良药
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葛延风表示,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最核心的措施。
他说,“如果人人都有医疗保障,个人付费比例大幅度降低或者不付,就没有人会喊‘贵’。”同时,医保覆盖全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明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