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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鄂伦春族

2010-04-15 13:59 来源: 发布人: 浏览:

    鄂伦春族,有人口6 9 6 5 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 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 黑龙江省的塔河、呼玛、逊克、 嘉荫县和黑河市。  

 

    鄂伦春族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是中国东北地区、黑 龙江流域的两大山脉。大兴安岭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 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山高谷深、溪流纵横;小兴安岭 沿黑龙江上游斜向东南,山势平缓。绵亘千里的兴安岭上,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生长着落叶松、红松、桦 、柞、杨等耐寒树种和木耳、蘑菇、榛子、都柿等土特 产品和药材。栖息着许多珍禽异兽。鄂伦春人世世代代 就靠着一杆枪、一匹马、一只猎犬,一年四季追逐着獐 狍野鹿,狩猎在这茫茫的林海之中。直到5 0 年代,他 们才走出白桦林,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   

    “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 “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 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 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有自己的语言 ,无文字。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 斯语支。许多人还兼通汉语、鄂温克语、达斡尔语。通 用汉文。   

    鄂伦春族最擅长的手工艺品,是用大量的桦皮制作 的盒、篓、桶、箱和轻巧的桦皮船。并在上面雕绣各种 美丽的图案,充分反映了他们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