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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会举行

2014-09-16 08:57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国医在线讯】9月12日下午,云南中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校党政领导、党委中心组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部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机关科级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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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会上,校党委书记杨建军作了《强化意识,全面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报告。报告分五个方面。报告认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有重大意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党章赋予党委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指出,要通过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及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来保障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抓作风建设,凝聚党心民心;抓严明纪律,强化组织意识;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抓权力监督,杜绝以权谋私;抓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抓“签字背书”,敢于司职担责,以六项工作作为抓手,扭住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为切实履行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担负责任;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带头支持纪委“三转”,开创同频共振局面;带头落实上级精神,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报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中央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发,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学校党委和党政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转变观念,履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的新精神,切实转变观念,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责任。学校纪委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做到聚焦主业,实现“三转”,履行好监督责任。

  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书记陈燕溪就医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路作了简要介绍。她指出,医院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指,医院党委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她从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医护教职员工和患者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委应当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五个方面明确了医院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同时介绍了医院在抓党风廉政工作时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情况。

  针灸推拿康复学院党总支书记杨盼在发言中首先谈到,“两个责任”是我们党治党的一大突破,管党的一大创新,推进反腐的一大举措,也是保障实现中国梦的思想长城。她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二级学院党总支的本职工作,是检验二级学院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之一。二级学院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由于直接面对师生,更要做清醒人、明白人、老实人,在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上,行动要更快一步,标准要更高一等,要求要更严一些,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做出榜样。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加强约束和监督,把主体责任的反腐要求融入日常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