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一是加强对 “十二五”期间的17个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督促学科建设单位做好年度自查工作,推进我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步伐;二是深入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指导省农科院等建设单位做好文山市、昆明市官渡区和彝良县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做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所需重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工作,助推“云药”产业发展;四是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科学研究,推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上新台阶;五是开展省级名中医评选活动,继续加强对国家级及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和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加快名老中医经验技术的总结和传承工作步伐;六是督促云南省中医医院做好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六)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是切实实施好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我省12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龙华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实践、研修学习,项目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二是继续做好国家级第五批及省级第三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和全国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三是完成100名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和1000名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工作;四是继续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和临床水平;五是开展1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加快中医全科医师培养进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城乡医疗机构中的服务作用;六是加强县级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30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工作;七是实施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八是启动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基本知识培训的培根工程,省级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大纲,培训县级师资,各县负责分批完成1000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培训任务,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培养一名“能西会中”人员。同时,各地要把中医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知识纳入到乡村医生的日常业务学习范围,安排到每月乡村医生的集中学习中,并组织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重点加快傣医、彝医、藏医专科专病建设。二是加大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开展傣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注重傣医、藏医学科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开展彝医执业医师资格开考的前期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摸清彝医从业人员的现状。三是推进民族医药科研和民族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应用,加大民族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彰显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四是全力办好中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2014年5月24—26日,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将在云南省举办,中国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是本次年会的8个专题论坛之一。将于5月20-21日在迪庆州举办, 本次论坛将围绕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理论、文献、临床和产业发展等内容,组织全国藏区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者,通过实地调研和学术研讨,分析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推进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八)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基和灵魂,要从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入手,进一步提升云南中医药界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推进中医药深入基层、惠及百姓;二是完善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内涵建设,争取建成全国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宣传普及力度。三是要组织申报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四是要支持和鼓励专家学者及中医药从业人员编撰中医药文化书籍,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氛围。五是要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抓住国家建设桥头堡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优势和湄公河次区域民族医药交流会的平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医药企业,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
同志们,我省中医药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中医药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跨跃发展,为深化医改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