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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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皮与香加皮不能混用和代用

2010-04-18 23:11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岐黄 浏览:

  目前,在河南等地区普遍存在把香加皮当作五加皮使用的情况,笔者认为,这种用药习惯没有科学依据,这两种药材来源、性状、理化成分、功能主治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能混用和代用。

  1.来源:

  五加皮:来源五加科植物细柱五加Acabthopanax gracillistylus W.W.Smith的根皮,习称“南五加皮”;

  香加皮:来源于萝蘑科植物杠柳Periploca sepium Bge.的根皮,习称“北五加皮”。

  2.外观性状

  五加皮:呈不规则卷筒状。外表灰棕色,有横向的长圆皮孔,扭曲纵纹。内表面黄白色,有细纵纹,断面略平坦。放大镜下可见浅黄棕色的小点,气微香,味微辣而苦;

  香加皮:呈卷筒槽状。外表面灰棕色,栓皮呈片状脱落。内表面黄白色或浅红色,有细纵纹,断面易折断,不整齐。具浓厚的特异香气,味苦,稍有麻舌感。

  3.理化成分

  五加皮:含挥发油和树脂,油中主要成分为4—甲氧基水杨醛;

  香加皮:含香加皮苷A、B、C、D、E、F、H、K,4-甲氧基水杨醛、b-谷甾醇、香树脂醇等。

  4.功能主治:两者均能祛风湿,强筋骨。但五加皮无毒,祛风湿、补肝肾,强筋骨作用较好;

  香加皮有毒,具强心、利尿作用,而且强心作用很强,入汤剂常用量为3~6g,不宜过量和长期服用。用量过大易引起中毒造成心衰甚至死亡。

  从《中国药典》1977年版开始中将二者分别收载,亦说明它们的作用不同,不可混用,因此,建议药剂人员将二者分放,绝不能混用、代用,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准确、有效。